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太仓市沙溪实验中学食堂伙食费收费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5-02-13 点击数:

伙食费收缴公示


根据《关于调整我市公办中小学、幼儿园伙食费标准的通知》(太教〔202127号)文件规定,对本学期在学校食堂用餐学生统一收取伙食费,具体事项告知如下:

一、收费标准:餐费标准为11/餐,计1023

二、收费周期:2025.2.13--2025.6.30,在校就餐天数为93天。

三、退费管理:伙食费据实结算。学期末根据请假天数,按实退回。

四、伙食费收缴账户:太仓市沙溪实验中学食堂

        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

        账号:32250199733700001577

五、缴纳渠道: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建行收费码,支持微信支付、建行龙支付以及数币支付三种方式。

 

六、监督举报电话:

           学校:53213651         教育局:53531176         市场监管局:12315

 

提醒事项:

  家长关注学校“三个不得”行为,即不得由供餐企业或家委会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伙食费,不得将个人账户作为伙食费收缴账户,不得跨学期收取伙食费。如发现以上行为,可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。

太仓市沙溪实验中学

2025.2.1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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